包团联发〔2014〕15号
各直属团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
2014年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把握好这一重要契机,总结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基本经验,明确青年文明号活动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努力开辟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局面,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在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中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巡礼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团十七届二中全会和自治区团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为契机,努力创造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和一流的业绩,全面展示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和职业文明,动员和带领全市青年职工以提升“科技含量、信用含量、创新含量”为手段,体现高度职业文明的优秀青年集体。
二、活动主题
岗位建功创一流 文明点亮中国梦
三、主要内容
1.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内容,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宣传栏、简报等手段,大力弘扬中国梦的科学内涵、青年文明号精神、窗口单位服务精神,凝聚起青年职工立足岗位、服务发展的正能量。
2.开展职业文化创建活动。各地区、各行业要以“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动,紧密结合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主题主线,组织开展行业文化传承、职业礼仪展示、创建成果回顾等职业文化创建活动。集中开展“青年文明号诚信示范月”活动,围绕“安全、优质、高效、公正”等诚信内涵,开展诚信示范服务、维权知识宣传、打假专项行动等,践行职业道德,弘扬诚信文化。
3.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结合城市区域化团建的要求,重点在城市的商贸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开展“青年文明号区域联创活动”。构建资源集合、行业联合、条块结合的新载体新机制,以点带线、连线成面开展青年文明号整体创建,为提升区域功能、服务民生建设、弘扬城市文明、促进青年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求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时与所在旗县区和街道共青团组织联系,参与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
4. 开展“青年文明号风采巡礼活动”。召开“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周年座谈会”,总结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二十年以来的做法和经验,研究今后一个时期青年文明号活动发展的思路和举措。组织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观摩活动,在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期间,各地区、各行业要在活动期间使用统一青年文明号标识,并重点组织交通、金融、商贸、通信、行政办事大厅等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利用对外窗口亮标识、亮形象。
四、工作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立足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展示新形象的重大契机,是激励广大职业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有力举措。各直属团委、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强化宣传,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新发展。
1.打造亮点,挖掘典型。各直属团委、各行业系统要求至少打造并推报1个青年文明号观摩调研点,并以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有利契机,面向一线集体,挖掘推选一批有示范性、感召力和时代特点的青年文明号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广泛宣传推广,扩大示范效应,激发争创热情。
2.摸清底数,回顾成果。各直属团委和各行业系统,要认真摸底,掌握现在还存在并符合条件的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建立统计系统,进行汇总。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整理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丰富多彩的活动(学习活动、技能活动、服务活动、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发明创造活动等)图片和注释,届时将以图片展、宣传册等形式进行成果回顾。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须上报各类形式成果回顾图片,要求题材丰富,以便相互学习、交流经验。
观摩点、活动照片以及摸底统计表,请于7月14前报送至团市委青工农牧部(九原区包头市委党校学员楼909房间)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5129640
传真: 51296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 青 团 包 头 市 委 员 会
包头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监察委员会(代章)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