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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建团90周年包头市首届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2012/5/8 16:34:00 次浏览 分类:政策文件


各直属团委:
        201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行动是最好的纪念,发展是最好的继承。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向建团90周年献礼,通过开展包头市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选拔青年创业典型,培育青年创业带头人,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到创业实践中来,以创业更好地带动就业,从而推动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的伟大战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树一批有思想、有能力、有抱负的青年创业典型,挖掘一批市场前景可观、发展潜力巨大、符合青年实际的创业项目,找到一条扶持青年创业、促进青年就业的有效途径,帮扶一批有志青年实现创业就业梦想,进而激发全市青年的创业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为创业青年搭建项目展示与获得资金支持的有效平台,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二、活动主题 
        创业青春 赢在未来
三、参赛对象 
        凡年龄在18—35周岁,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青年创业者或团队(一般人数不超过4人)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各参赛选手须提交以下材料:1.参赛选手作品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附件1); 
        2.3000字以上创业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3.参赛选手或团队彩色照片一张; 
        4.参赛选手或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评委组成 
        评委由主办方和青年企业家等组成。
六、实施步骤 
        大赛分两个参赛组。A组为创意组;B组为创业组。 
        A.创意项目组:创意项目指一种先进的思想、概念或想法。创意项目不仅要有创新性,而且要有可操作性,要在现实生产、生活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B.创业项目组:创业项目指即将启动或已经启动的经济运营项目。创业项目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规划,在创新的基础上融合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经验、管理等各种因素,将现有的生产要素转化为可期待的经济效益。
大赛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4月18日—5月8日)。参赛者可到办公室团市委青工农牧部报名;也可就近到所在地旗县区团委报名,由旗县区团委汇总上报;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到学校团委报名,由学校团委汇总上报,汇总上报日期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 
        第二阶段:初审阶段(5月9日—5月17日)。评委对参赛者的提供的创意项目、创业项目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根据大赛对参赛范围和条件的要求,筛选出决赛选手或团队参加答辩。 
        第三阶段:决赛表彰阶段(5月25日)。创意项目组采用“5+5”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自我展示5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核选手的语言表达能力、更详细地了解创意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分析项目前景等,对选手进行评价,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创业项目组采用“7+5”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7分钟、与评委互动5分钟,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选手的运营策划、领导管理、人际交往、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各方面能力,评委现场打分确定评选结果。
七、奖项设置 
        创意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主办方将对获奖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包头市首届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是团市委高举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旗帜,集中精力打造的一项品牌工作,各旗县区、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迅速启动,要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选手的报名工作,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 
        2.建立机制,把握导向。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广大青年中开展创业教育,培养我市青年创业意识,提高青年创业能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青年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加大对包头市首届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的宣传力度,提高大赛在青年中的影响力,吸引有创业意愿的青年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年创业就业,关注和支持包头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
九、其他事项 
        1.主办方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主办方无关。 
        2.主办方将对参赛者和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地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经获奖的将追回所得的一切奖励与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3.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概不退稿(实物、模型除外),请自行保留底稿。 
        4.参赛选手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5.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6.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联 系 人:孙 悦 王颐宸          
联系电话:   512964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昆区钢铁大街27号市委西附楼团市委640室                

附件:  1.包头市首届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登记表    
2.包头市首届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决赛评分标准

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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