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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6年决算公开

2017/9/25 10:29:00 次浏览 分类:预决算公开

 

 

 

 

 

 

 

 

中国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员会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成立于1949年12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

主要职能如下:

2016年,包头共青团深入学习贯彻三级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团委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包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线,注重思想引领、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制度建设、强化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6521”战略定位伟大进程中建功立业,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贡献青春力量。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委决算只包括本单位,即: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本级,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我委行政编制23人,在编实有18人,退休职工2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21.62万元,预算收入319.57万元,与预算相比增长202.05万元,增长63.22%,是由于专项经费增长形成的;我委除财政拨款外,没有其他收入,单位总收入即是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483.63万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57万元,增长164.06万元,增长51.34%,是由于专项支出增长形成的。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21.65万元,支出总计521.6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长207.88万元,增长66.25%;支出增加162.92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支出增长形成的。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2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6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3万元,占43.1%;项目支出275万元,占56.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1.62万元,支出总计521.6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7.88万元,增长66.25%;支出增加162.92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支出增长形成的。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3万元,占43.1%;项目支出275万元,占56.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27万元、津贴补贴91.33万元、奖金4.8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9万元、住房公积金17.95万元较上年减少12.4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人员调出形成的;公用经费16.3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2.8万元福利2.94万元差旅费2.29万元、劳务费2.5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79万元、培训费0.5万元、会议0.5万元,较上年减少43.37万元,一是有部分已经发生的费用在2016年尚未结账,二节约了日常办公经费。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没有差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我委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共青团组织下基层调研等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车均运1.2万元,较上年减少1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使用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我委2016年没有公款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3万元,比2015年减少43.37万元,降低了72.6%。主要原因是:一是有部分已经发生的费用在2016年尚未结账,二节约了日常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2万元,比2015年增加33.59万元,增长了586.6%,主要原因是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租金、水电暖、机关购置电脑等所致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7万元,比2015年增长97.7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内外部装修费用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5万元,比2015年增加44.6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费及印刷服务费形成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5年增加0辆;我委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是根据单位的基本职能和工作内容制定项目预算,根据每一个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年终考核评价项目绩效总体情况。总体效果良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繁荣    联系电话:0472-561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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